【08.19-09.23】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補助開設服務學習課程計畫

一、為減輕各單位進行服務之負擔(如交通、保險、訓練費及餐費等),擬提供服務學習經費補助,欲申請者,請於111年9月23日(五)17:00前備妥資料提出申請,如有缺漏件視同放棄申請。

二、獲補助經費之單位應於12/16前完成經費核銷,並配合學校辦理成果發表或經驗分享。

三、計畫說明及表件檔案如附件,本次採mail繳交申請文件(詳閱附件說明),如授課老師親簽請繳交掃描檔,如是 mail 同意請檢附同意信件。
       註:前往校外服務者,需繳交校外服務機構協議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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